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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天府花城(北地块)”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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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四川华宇业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华宇·天府花城(北地块)”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华宇·天府花城(北地块)  
建设单位:四川华宇业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华宇·天府花城(北地块)” 位于成都市郫县红光镇独柏村2社,北至成灌路(317国道),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蜀都万达广场侧规划道路,东至南北大道侧规划道路。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一、规划净用地面积:32863.60㎡。
二、规划总建筑面积:178313.32㎡。
 (一)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31417.10㎡。
    1、住宅建筑面积:127344.00㎡
   (1)公寓建筑面积及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25258.74㎡;19.84%;
    2、非住宅建筑面积:4073.10㎡;      
      (1)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及占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比例:3791.67㎡;2.89%;
      (2)门卫室:9.55㎡;
      (3)地上物管用房建筑面积(包含31.14㎡的业主委员会活动室):271.88㎡。
    (二)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3508.83㎡;
      (1)架空层(架空公共活动空间)建筑面积:3065.10㎡;
      (2)垃圾用房建筑面积:104.00㎡;(3)檐廊建筑面积:339.73㎡;
    (三)地下建筑面积及层数:43387.39㎡;局部2F;
        地下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43387.39㎡;
        其中:1、地下机动车库面积:39455.00㎡;
              2、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2797.97㎡;         
              3、地下物管用房面积:271.00㎡;
       4、地下设备用房面积:800.17㎡;
       5、地下消防控制室面积:63.25㎡。
三、容积率:4.00
    四、总基底面积:8215.89㎡;其中:住宅基底面积:4783.34㎡。
五、总建筑密度:25.00%;其中:住宅建筑密度:14.56%。
六、总绿地面积:9859.08㎡;
 其中:集中绿地面积:2957.72㎡;
              临街(河道、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集中绿地面积:1478.86㎡。
七、绿地率:30.00%。
八、机动车位(地下):1310辆;
    其中:(1)住宅停车位:1274辆;
          (2)商业停车位:31辆;
          (3)配套用房停车位:5辆。
九、非机动车位(地下):1398辆;
    其中:(1)住宅停车位:1276辆;
          (2)商业停车位:119辆;
          (3)配套用房停车位:3辆。
   十、全民健身场所:1010.81㎡。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总建筑面积:542.88㎡(含31.14㎡的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
        其中:12号楼1-3F,建筑面积271.88㎡(含31.14㎡的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
  3号楼-1F,建筑面积271.00 ㎡。
 2.建筑区划内业主委员会议议事活动用房:
         位于:12号楼1F物管用房内,建筑面积31.14㎡。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四川华宇业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51231日、20160104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锦江区莲花西路76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51231日前在工作时间内到成都市锦江区莲花西路76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含暂三)及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信息记分累计高于80分。
 
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51229日至201512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锦江区莲花西路76号(四川华宇业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6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八、其它
中标物业服务企业须按照投标文件中制定的管理方案结合物业服务合同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并按以下要求实施物业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须配合招标单位办理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及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
2.对住改商、破坏房屋结构的装修等违规违法行为履行劝阻、制止和报告的职责;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房屋装修管理。
3.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向社区提供服务场所,并为社区服务工作提供全方位协助和配合。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莲花西路76号
联系人:李云蓉     联系电话:15882316144
 
       招标人:四川华宇业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