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规定,四川鸿景实业有限公司决定对“香颂湖国际社区”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全市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香颂湖国际社区”
建设单位:四川鸿景实业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都江堰市青城山镇清江村
四至范围:南至石羊镇,北至聚青路,东至玉沿路,西至规划体育大道。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香颂湖国际社区”:总建筑面积494413.50平方米,计入容积率面积444510.87平方米【其中:低层住宅建筑面积250638.97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147796.30平方米,非住宅面积43465.6平方米(包括:商业12782.00平方米,医院4910平方米,文体中心3000平方米,艺术中心2088平方米,会所8188.60平方米,精致酒店7477平方米,幼儿园3500平方米,商业服务业用房520平方米,农贸市场1000平方米),社区用房800平方米,环卫休息站、开闭所、公厕280平方米,物管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建筑面积1530平方米】;(半)地下建筑面积49902.63平方米。
总容积率0.44,绿地率35%。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467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480平方米;位于A-02地块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位于A-02地块。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四川鸿景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翠月湖场镇
电 话:028-62580820
联系人:陈翀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5年12月29日至2015年12月30日工作时间内在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翠月湖场镇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5年12月29日工作时间内在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翠月湖场镇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物业管理壹级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不低于8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2 月25 日、2015年 12月2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翠月湖场镇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最新年检过的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四川鸿景实业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