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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置•西锦城三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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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爱美高房地产(成都)有限公司决定对“华置•西锦城三期”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华置•西锦城三期  
建设单位:爱美高房地产(成都)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跃进村1、2、3、4、7组,郎家村1、2、6组,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华置•西锦城二期,北至迎宾大道绿化带。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电梯住宅、商业。
“华置•西锦城三期”总建筑面积152109.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7427.8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6012.8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41114.81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00.14平方米(其中含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681.16平方米,其中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20570.85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3045.21平方米,地下自行车库建筑面积1065.1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5.00,建筑密度22.83%,绿地率:30.19%。
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总户数:1019户。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地下停车位73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151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300.14平方米;位于5号楼西侧。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00 平方米;位于5号楼西侧物业服务用房内。
三、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本项目招标人:爱美高房地产(成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鑫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37号昌达商厦8楼
电  话:028-86751116
联系人:方小惠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09  7  22  日、2009 7   23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37号昌达商厦8楼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09 7   22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37号昌达商厦8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暂三)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09 7   20  日至2009  7   21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37号昌达商厦8楼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爱美高房地产(成都)有限公司
 
                                                               2009 7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