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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名城三期” 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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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新神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芙蓉名城三期”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芙蓉名城三期
建设单位:成都市新神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新都区新都镇蜀龙路旁,四至范围:东至蜀龙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新村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电梯住宅。
“芙蓉名城三期”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42000.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923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852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337.6平方米,半地下建筑面积1372平方米(其中,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39.7平方米).绿地面积14784.2平方米。
本项目建筑总密度:19.93%,总容积率:4.0,绿地率:35.2%。
本项目共计建筑物11幢;建筑结构:剪力墙结构。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070辆(地面车位275辆,地下车位795辆),非机动车位1740辆。
本项目共有住户:1710户。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为460平方米,位于小区10栋半地下层。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79.7平方米;座落位置:位于小区10栋半地下层。
三、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1、本项目招标人:成都市新神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新广路289号
电话:83996753
2、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建设大厦7楼
电话:028-83991110
传真:028-83991110
联系人:巫俊彦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国家物业管理三级(暂定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6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 2008年5月9日17时30分前在成都市新都区建设大厦7楼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中心服务电话:86279511)接受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后三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市新神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