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四川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西城首郡”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西城首郡
建设单位:四川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金牛区金牛乡跃进村五八组,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三环路,北至规划道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电梯住宅。
“西城首郡”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7842.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620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518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820平方米,绿地面积2455平方米。
本项目建筑总密度:19.8%,总容积率:6.61,绿地率:31.3%。
本项目共计建筑物2幢;建筑结构:剪力墙结构。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327辆(地面车位10辆,地下车位317辆),非机动车位870辆。
本项目共有住户:603户。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为220平方米,位于小区A栋底层。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40平方米;座落位置:位于小区A栋底层。
三、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1、本项目招标人:四川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号温哥华广场17层GH座
电话:87715566
联系人:李翥
2、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建设大厦7楼
电话:028-83991110
传真:028-83991110
联系人:巫俊彦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国家物业管理三级(暂定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6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 2008年4月28日17时30分前在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24楼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中心服务电话:86279511、86279819)。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后三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四川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