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成都市(第九期)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
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和《成都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确定〈成都房地产〉杂志办刊思路及成都房地产行业培训工作的会议纪要》(成房阅[2008] 27号)等文件的规定,由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和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共同组织的成都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第九期)培训班将于2008年12月在成都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成都市从事房屋及配套设施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安全和有序发展的专业服务人员。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所在企业已进入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体系,个人已纳入成都市物业管理专业服务人员执业名册(www.fcxy.com.cn),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名:
1)取得工程、经济、管理等专业博士学位;
2)取得工程、经济、管理等专业研究生学历,从事物业服务工作满1年;
3)取得工程、经济、管理等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物业服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经济、管理等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物业服务工作满3年。
备注:从事物业服务工作年限的界定标准,以简历中的聘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为准。
三、考试发证
考试工作由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和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共同组织实施。经考试、考查合格者由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颁发《成都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岗位证书》,并纳入成都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名册统一管理。
四、培训费用
¥2350.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午餐费、考试及证书费等,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个人会员凭会员证减免350.00元/人)。可提供住宿推荐,费用自理。费用在报名时一次性缴纳。
五、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
(注:
请参训学员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填写好的档案卡交于报名点,逾期递交者视为自动转入下期。
2、报名地点: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22楼2216室(市房协培训中心)。
3、联系电话:(028)86279658 86279811(兼传真) 86279816
联 系 人:邓老师、兰老师、任老师
六、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在成都物业网(www.cdpma.cn)上下载《学员须知》及《档案卡》并认真阅读,按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好《档案卡》并附贴相关资料。
2、报名所需资料:档案卡一式两份;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岗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公司出具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份,一寸彩色近照四张;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个人会员还应提供会员证原件和复印件壹张。
3、按规定报名时间将上述资料交于报名点,经审核其符合报名条件后,即现场完成报名事宜。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OO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