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专业服务人员要坚守岗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在当地区(市)、县政府领导下积极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将确保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立即启动物业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尽最大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及时对建筑区划内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全面仔细地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贯彻执行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灾后直管公房及建筑区划内房屋安全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当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房产管理部门报告;涉及水电气停用的,要向相关专业单位报告;涉及电梯等特种设施设备的,要督促有关专业机构尽快维修;涉及其他共有设施设备的,要及时组织力量予以维修;三是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将抗震救灾、疾病预防等的常识及时向业主、使用人宣传,努力维护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四是要努力履约到位,尽快恢复物业管理正常秩序,以优质的服务为抗震救灾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伸出援助之手,开展抗震救灾捐助活动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迅速行动起来,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团结精神,认真开展抗震救灾捐助活动,向灾区伸出援助之手,慷慨解囊,踊跃捐物,为灾区群众尽上微薄之力。同时,充分体现行业大家庭的温暖,积极帮扶受灾企业及从业员工,为我们的同行送温暖、献爱心。
第三、积极收集上报在抗震救灾中涌现的先进事迹
请各企业积极收集行业内在抗震救灾和灾区重建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我会秘书处。协会将对在抗震救灾工作的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物业管理行业抗震救灾先进事迹报送方式:
腾讯QQ: 7675483、41268896、502377957
邮 箱: cdpma@163.con
传 真: 86280066 86279028
联系人:苟强 许彪 周游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