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物协〔2007〕1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我会章程相关规定,本届理事会任期为四年,换届改选工作应在2006年4月31日前完成。由于2005年本会会长、秘书长的更换,为保证协会工作顺利开展,经市房产管理局审查并报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延期一年换届。现研究决定,拟于2007年12月召开我会第二届理事会换届改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改选指导思想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反映会员的愿望与要求,体现“立会为公,和谐物管,促进产业发展”的办会思想。
二、换届改选筹备小组成员
为使此次工作能如期顺利完成,成立由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和部分会员单位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筹备组。
筹备组的工作职责:
1、根据本届理事会工作的实践,提出换届选举新一届理事会调整理事的原则
2、征集、提出新一届工作指导委员会、顾问委员会名单,形成本届新的委员会班子
3、征集、提出新一届理事名单,形成本届理事会推荐名单
4、根据换届改选工作规定起草有关文件
三、新一届理事会换届改选工作原则
1、新一届理事会的产生必须走民主程序,符合章程的规定,真正体现协会“立会为公、民主决策”的原则
2、新一届理事会的理事的数量和比例要符合精干高效的原则,因此推荐新一届理事的名单,可先在原理事会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调整的原则主要有:
n 调整原理事会中理事的代表性,增加部分物业相关配套行业以及个人会员进入理事会,补充原协会中缺乏代表性的企业,使理事单位在行业中各具代表性
n 调整原理事会中物业服务业态不同类型成份的比例,使理事会中的理事单位所代表的物业服务业态不同类型成份比例合理
n 根据章程对个别未尽到应尽责任的理事单位进行调整,让真正关心、热爱协会工作的企业成为协会理事
n 对原有理事中要求退出的进行调整
四、推荐新一届理事会的条件
新一届理事的候选单位必须热爱物业服务事业,关心协会发展,能够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任务;注重自身和模范维护协会的形象,在行业中带有一定的代表性;无违法经营等不良信用纪录。具体要求如下:
单位候选条件:
副会长单位候选条件:
具有物业管理二级以上资质;平均年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
常务理事单位候选条件:
具有物业管理三级以上资质;平均年产值达到800万元以上
理事单位候选条件:
具有物业管理三级以上资质;平均年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
个人候选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副秘书长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单位物管负责人,热心物业服务事业,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2、在行业内有重要影响,为行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被纳入国家、省、市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库的专家
五、新一届理事会候选人名单确定
1、各会员单位根据自身条件,按照自身意愿填报《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二届理事会换届改选申报表》,并于
2、协会秘书处可推荐符合要求单位或个人作为新一届理事会候选名单
3、协会秘书处将申报资料汇总后,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4、经汇总及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名单提交换届改选工作小组审定,并确定新一届理事会候选人名单。
5、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一届理事会班子。
附件一: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二届理事会换届改选单位申报表
附件二: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二届理事会换届改选个人申报表
二OO七年十
主题词:城乡建设 物业管理 换届改选 通知
主送: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共印6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