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物协[2007]13号
各物业服务招标代理机构、各会员单位、相关物业服务企业:
为了建立和健全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自律机制,促进招标代理机构自觉履行守法、诚信的社会责任,维护招标投标企业的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失信、违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我会起草了《成都市物业服务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自律公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成都市物业服务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自律公约》
主题词:城乡建设 招标代理 自律公约 通知
主送:各物业服务招标代理机构 各会员单位 相关物业服务企业
抄送: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