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相关物业管理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物业管理科学规范发展,引导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依法维权、公平公正、共享文明,促进物业管理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履约、规范服务、取信社会,经我会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建立我市物业管理示范基地,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
近期,由我会委托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评估中心组织相关专家,依据不同物业类型的物业管理要求,对住宅小区、商务办公楼宇、教育园区的物业管理进行了实地综合考评,现确定由成都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万科城市花园业主大会共管的万科城市花园、由成都华昌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成都市房地产大厦业主大会共管的成都房地产大厦、四川华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成都石室中学共管的成都石室中学园区等为我市首批物业管理示范基地,并予以授牌。
希望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物业管理企业能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确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宣传,充分尊重业主、相信业主、依靠业主、共同建设安全、文明、和谐的物业管理区域,努力提高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满意度;进一步理顺与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的关系,积极构建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良好合作关系,切实共同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为建设和谐物管、文明成都做出新的贡献。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