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关于印发<四川省物业服务品牌项目评定推介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川房协〔2018〕82号)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我市物业管理项目参评四川省物业服务品牌项目初审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1年以上服务的各类物业服务项目,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住宅类物业服务项目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非住宅类物业服务项目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交付使用率50%以上;
(二)物业服务企业已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三)物业服务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安全隐患;
(四)服务期间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
二、评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9月30日前)
企业填写《四川省物业服务品牌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一),并按照《四川省物业服务品牌项目评定标准》(详见附件二)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报送至我会秘书处。
(二)初审工作(11月15日前)
协会组织专家依据《四川省物业服务品牌项目评定标准》及“品质年”有关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得分达到90分的,纳入成都市物业服务品牌项目。
(三)推荐
初审得分达到93分的,由我会提出初审意见,并推荐至省房协,由省房协统一组织考核评定。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林 联系电话:028-61515316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1号长益商业寓所5-22号
附件1:《四川省物业服务品牌项目申报表》
附件2:《四川省物业服务品牌项目评定标准》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