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物协〔2011〕17号
各会员单位,相关物业服务机构:
为隆重庆祝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关于开展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庆祝活动的通知》(中物协〔201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先进个人系列表彰活动,并推荐部分先进个人参与全国物管行业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开展成都市资深物业服务企业经理人评选,推荐全国资深物业服务企业经理人;
(二)表彰和推荐先进模范人物;
(三)开展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爱岗敬业奖评选(以下每个奖项20名,共计120名),推荐全国物业管理行业爱岗敬业奖:
1、物业服务项目经理爱岗敬业奖;
2、客户服务经理爱岗敬业奖;
3、设施设备维修员爱岗敬业奖;
4、秩序维护员爱岗敬业奖;
5、环境维护员爱岗敬业奖;
6、绿化养护员爱岗敬业奖。
二、申报条件
(一)资深物业服务企业经理人。
1、成都市资深物业服务企业经理参评条件:
担任物业服务企业三总师以上职务,受聘(或曾受聘)为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
2、全国资深物业服务企业经理人推荐条件:
担任物业服务企业三总师以上职务;
获得成都市资深物业服务企业经理荣誉称号。
(二)先进模范人物
在物业管理行业工作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表彰,现仍在物业管理行业工作。
(三)爱岗敬业奖
1、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团结务实,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
2、按规定建立信用档案和物业管理专业服务人员执业名册,无信用扣分纪录;
3、参评项目经理类,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6年以上,任现职3年以上;参评其他岗位类,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4年以上,任现职2年以上;
4、参评项目经理类,应持有成都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证书;参评客户服务类应持有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参评设施设备维护类,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上岗证和操作证;
5、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成绩突出,近2年内受到现所在企业表彰,获得年度优秀员工或同等称号;
6、所在单位为市物协会员单位;
7、获得和谐物管十佳称号的,予以适当加分。
全国物业管理行业爱岗敬业奖的推荐人选,在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爱岗敬业奖中产生,具体推荐名额,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有关要求决定。
三、组织领导
先进个人表彰活动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和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的指导下,由市物协具体实施,成立专家组对排名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对结果进行最终审定。
四、实施原则
(一)诚信守诺原则。各单位应本着宁缺毋滥、好中择优的原则,推荐优秀的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参评,申报材料务必真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加资格和奖项,在行业通报批评并记录于企业信用档案。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活动组织各方及专家组应公平、公正、负责地做出推荐、判断和审查。
(三)回避原则。专家组成员所在单位若有参与申报的,回避对本单位的审查。
(四)同等条件下,市物协个人会员优先。
五、活动流程
(一)各单位登陆成都物业网(www.cdpma.cn),下载申报表格,认真按照参评条件推荐并准备申报材料。
(二)各申报单位请于2011年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物协秘书处。
(三)市物协会同有关单位对申报资深物业服务企业经理人和先进模范人物的个人进行现场审核或抽查审核;对申报爱岗敬业奖的个人进行现场考评,考评标准采用《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评选标准(实行)》(成房发〔2009〕35号)。
六、联系方式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地址:成都市红牌楼长益路长益商业寓所5楼22号
邮编:610041 电话:028-61515315
附件:
1、《资深物业服务企业经理人申报表》
2、《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获奖情况上报表》
3、《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爱岗敬业奖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