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协会各部门,各物业服务机构:
为深化我市和谐物管创建工作,促进城乡物业管理提质扩面,根据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谐物管构建工作的通知》(成房发〔2009〕35号)和《2010年度和谐物管创建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成都市城乡实施物业管理的建筑区划
二、评选内容
(一)2010年度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住宅小区
(二)2010年度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写字楼
(三)2010年度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物业服务企业
(四)2010年度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企业经理、项目经理、客户服务员、设施设备维护员、秩序维护员、环境维护员)
(五)2010年度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评选办法
和谐物管十佳评选,坚持“全民参与、全员评选”的原则,采取大众和行业协会推荐产生候选人,并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评的方式。
(一)候选人产生。
和谐物管十佳写字楼、十佳企业、十佳企业经理、十佳客户服务员、十佳设施设备维护员、十佳秩序维护员、十佳环境维护员候选人由大众投票推荐产生;和谐物管十佳住宅小区、十佳业委会主任委员、十佳项目经理的候选人由大众投票推荐和市物业管理协会星级推荐两种途径产生,具体如下:
1、大众投票推荐。市物业管理协会将把按规定建立了信用档案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业委会主任委员和建立了物管台账的住宅小区、非住宅楼宇公示于成都物业网(www.cdpma.com),由业主、使用人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推荐。
2、行业协会星级推荐。由市物业管理协会从和谐物管五星级住宅区及其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项目经理中推荐。
(二)综合考评。
候选人产生后,采取专家现场考评、业主满意度现场调查、大众投票、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评。
1、专家现场考评
由和谐物管社会监督员、物管专家组成考评组,按照《和谐物管十佳标准》(试行)对候选人进行现场考评并打分。
2、业主满意度现场调查
在考评组现场考评的同时,随机向业主、使用人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对候选人进行满意度现场调查。
3、大众投票
候选人产生后,我会将再次开通网络投票通道(投票方式与推荐候选人相同),由广大业主、使用人对候选人继续进行投票。
4、年度考核
市物业管理协会结合候选人当年度的和谐物管创建成效、执业行为、媒体监督、投诉处理、信用记分等情况,对候选人进行年度考核并打分。
四、激励措施
获得相关荣誉的物业管理项目、企业和个人,由市物业管理协会授予奖牌(证书)和表彰,并提请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部门按规定予以信用加分。
和谐物管十佳,将由市物业管理协会在省、市相关媒体上向社会进行宣传和推介。
五、时间安排
(一)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6日,宣传发动,向社会公告参与方式和推荐投票途径。
(二)2010年12月7日至2010年12月20日,大众投票推荐产生候选人。
(三)2010年12月22日,公布候选名单。
(四)2010年12月23日至2010年12月28日,综合考评。
(五)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11日,公示评选结果。
(六)2011年1月中旬,总结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物业服务机构要深刻认识和谐物管十佳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此次活动作为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和谐物管创建成效的重要途径,把“争创十佳”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十佳工作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营造氛围,广泛发动。
各物业服务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参与方式,积极发动广大业主、使用人参与。市物业管理协会将印制本次活动的主题宣传海报,请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领取并张贴于建筑区划内显著位置。
(三)监督检查。
评选活动期间,市物业管理协会将深入各建筑区划,对十佳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思想不重视、宣传不到位、组织不得力的,予以取消参评资格、通报批评、信用记减分等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