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

关于举办“和谐物管•美好生活”摄影大赛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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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行业整体形象宣传,深化和谐物管创建,塑造“文明、和谐、现代”的物业管理行业形象,充分展现我市和谐物管创建成果,以及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精彩瞬间和感人故事,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和谐物管,美好生活”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9月——201012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主办网络媒体:搜房网、成都物业网

承办单位:华润置地(成都)有限公司

三、活动主题

摄影大赛以“和谐物管·美好生活”为主题,参赛者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作品创作:

(一)记录我市物业管理近20年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丰硕成果;

(二)反映物业管理在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最佳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三)反映物业管理为城乡居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带来的巨大变化;

(四)反映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主体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和谐物管状态;

(五)反映我市物管行业锐意进取、团结奋进、坚韧不拔、乐于奉献的时代精神,以及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

(六)记录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和精彩瞬间。

四、参赛对象

本市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业主、物业使用人及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2000

  二等奖2名,奖金1000

三等奖5名,奖金800

入围奖30名,奖金300

主办单位同时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六、活动流程

(一)作品征集(925日—1031日)

参赛者可通过以下三种形式递交作品:

1、登陆搜房网或成都物业网,进入“和谐物管·美好生活”摄影大赛专栏,按要求上传作品;

2、邮寄或直接到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递交参赛作品;

3、交由所在小区(写字楼)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收齐、递交到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二)网络投票(111日—117日)

主办单位将参赛作品通过搜房网、成都物业网向公众展示,网友可进行网络点击投票,支持喜欢的作品,最终根据网上投票情况,产生本次比赛的38幅入围作品。

(三)专家评审(118日—1112日)

主办方邀请摄影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最终评出本次比赛的相关奖项。

(四)大奖揭晓(1115日)

通过搜房网、成都物业网、成都日报、成都电视台《第一房产》等媒体公布比赛结果。

(五)表彰宣传阶段(12月)

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通过摄影作品集、摄影作品巡展等多种形式对获奖作品进行宣传和展示。

七、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必须紧扣主题,内容健康,角度新颖,富有感染力,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每位参赛者选送的作品不超过5幅。

(二)作品形式和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后期加工仅限于画幅剪裁和有限的色调、明暗调整,不得对照片进行合成、拼贴、挖补等加工。

(三)通过网络上传作品的,应按相关提示和要求上传作品,并填写相关信息。

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作品的,应8寸以上的照片形式投稿,不装裱,不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作品背后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以及简要的拍摄说明,投稿时须提供原始拍摄文件(底片或电子文件)。

八、活动声明

(一)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所有入围及获奖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参赛作品进行出版、展览及宣传,并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参赛作品不退稿,作者须自留备份。

  (二)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发生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四)凡参加本次比赛的参赛者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主办单位关于本次活动的声明内容,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五)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九、其他事项:

(一)为广泛发动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及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本次活动,主办单位印制了活动主题宣传海报。即日起,各物业服务企业可到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领取,并张贴于建筑区划内的显著位置。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通过短信群发温馨提示、小区公示栏、社区刊物、企业网站、业主论坛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二)作品寄送地址:成都市红牌楼长益路11号长益商业寓所522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联系人:苟 强    许 彪

  话:028-61515315   61515316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年九月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