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证书颁发
根据《关于举办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前指导与交流班的通知》相关要求,本次考试平均成绩达80分(含79.5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附后)。考试合格者由市物业管理协会颁发《成都市物业服务岗位培训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类别),聘用单位可凭此证为其办理《成都市物业管理专业服务人员执业名册证书》(项目经理类别)。
二、 证书办理
请考试合格者认真填写好《成都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信息登记表》(本表附后下载),并携此表及一张一寸彩色证件照,到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5楼)领取证书,逾期不再办理。
办证时间:12月7日——12月18日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三、 补考安排
(一)为推进项目经理制度建设,增进学员的学习热情,市物业管理协会将给予此次缺考或考试不合格的学员一次免费补考的机会。请参加补考的学员携带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5楼)领取准考证,时间12月8日—11日(8:30—12:00,14:00—18:00),逾期不再办理。
(二)补考定于12月19日、20日在锦苑宾馆举行。
(三)补考平均成绩达80分(含79.5分以上)为考试合格,补考合格者仍将获得由市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成都市物业服务岗位培训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类别)。
四、 咨询电话
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特此公告。
附:《成都市第九期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岗位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成都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信息登记表》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