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物业服务收费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管理暂行规定》(成物协〔2012〕23号)及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将2012年度成都市中心城区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市场价格信息公布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月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 |
物业服务收费市场价格区间 |
有电梯 |
无电梯 |
五级服务 |
3.00-4.00 |
2.00-3.20 |
四级服务 |
1.85-2.85 |
1.40-1.85 |
三级服务 |
1.30-1.80 |
0.95-1.35 |
二级服务 |
0.90-1.20 |
0.70-0.90 |
一级服务 |
/ |
0.30-0.65 |
注:
1、本价格信息是在对我市中心城区普通商品住宅2012年度物业服务收费价格进行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形成的,作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机构在确定服务等级后协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参考。
2、本价格信息按照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DB510100/T073-2011)划分物业服务等级,集中供热水、供暖气以及业主专有部分空气调节采用集中式空调系统的,其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费不包含在本价格信息中。
3、本价格信息包含了小区大门、单元门、路面、栏杆、垃圾箱、标识标牌、公共照明、电梯、监控、消防、门禁系统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